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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院教【2015】24号
各有关部门:
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即将正式启动,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经研究,我院制定了《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各部门进一步了解政策、规范操作,更好地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2015】3号)(见附件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满足我院优秀普通高职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诉求,激发普通高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与政策规定,按照“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要求,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升本”工作组织机构
按照渝教学[2015]3号文的精神与要求,成立专门的“专升本”工作组织机构,包括校领导、教务、学生、宣传、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拔质量和公开公正。(见《关于成立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 “专升本”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院教【2015】23号))
二、报名宣传工作
按照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要求,对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的选拔对象进行报名宣传,主要包括《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学【2015】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普通“专升本”学生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4】3号)等。
涉及职责、部门及时间节点:
1、发布报名通知:教务处、各系部,
2、政策宣传:学生处、各系部、教务处,
3、保卫处:净化校园环境,继续对校园及周边的“专升本”社会培训广告进行检查清理。(负责人:杨礼德)
三、受理学生报名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陈沛富)
报名受理时间:2015年3月11-12日
报名受理地点:教务处四楼办公室
报名经办人:赵晓容、杜柏村
四、报名资格审查
由教务处牵头,各系部、学生、纪检部门参与,对报名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3-16日。
1、学生报名表审查
责任部门:各系部(责任人:各系部主任)
2、其它材料审查
(1)成绩审查:教务处(责任人:陈沛富)
(2)政治表现审查:学生处(责任人:邱丰)
(3)资格审查工作监督:纪检处(责任人:徐受容)
五、报名材料准备
1、学生自备主要报名材料:(报名办理时即同时提交)
学生个人材料由学生自行填写和提供。
在校期间获得技能竞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奖级的学生以及应征入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级军功的学生报名参加“专升本”的,需按要求提供特定材料。
2、学校材料准备:时间:2015年3月17-19日。
责任部门:教务处
(1)学生在校成绩表(经办人:李凡)
(2)教委文件中各种规定报表(经办人:赵晓容)
(3)报名系统信息录入与校对(经办人:赵晓容、许伶)
六、考试统一报名工作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陈沛富)
时间:2015年3月中旬
报名地点:市教育考试院
经办人:赵晓容
七、考试组织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陈沛富)
工作监督:纪检处(责任人:徐受容)
时间:2015年4月18-19日
我院相应工作在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与组织下进行。(我院《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方案》另行文。)
八、发布考生成绩
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及时发布考生成绩。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刘旻溟)
时间:2015年4月下旬(具体按市教委安排)
经办人:赵晓容
九、选拔学校与选拔专业发布
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按时发布选拔学校与选拔专业信息。
时间:2015年4月下旬(具体按市教委安排)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刘旻溟)
十、组织志愿填报
组织并指导达到全市统考成绩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填报志愿和参加选拔学校组织实施的考核考查。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陈沛富)
时间:2015年4月下旬(具体按市教委安排)
经办人:赵晓容、许伶
十一、公示内容与方式
1、公示内容
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成绩、分数线;选拔指标及专业;预录名单;举报方式等。
2、公示方式和时间:
在学院官网和主要公示栏内公示。
具体工作进程按照市教委安排的时间进行。
3、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刘旻溟)
纪检处(责任人:徐受容)
十二、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市教委正式审核备案(以正式通知为准),选拔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我院后,由我院发放给学生本人。
责任部门:教务处(责任人:刘旻溟)
时间:2015年6月中旬
经办人:赵晓容
十三、工作监督和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责任部门:教务处 咨询电话:67613016、67605096
工作监督责任部门:纪检处 举报电话:67616556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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